当前位置:首页 > 宣教之窗 > 廉政文化

《江淮风纪》:六安金安 出台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2.0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5-30】 【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委】【阅读: 】

网址链接:www.ahjjjc.gov.cn/p/58227.html  http://www.ahjjjc.gov.cn/p/58227.html

 

 

                                                  六安金安: 出台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2.0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金安区纪委监委修订出台了《金安区乡镇(街)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为全区乡镇(街)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提供了有效的行动指南。

    明确考核形式,突出履职导向。实行考核内容项目化管理,将乡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工作要求细化为自身建设、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办理和创新创优8类49个工作项目,工作职责表述清楚,一目了然。

明确考核对象,突出履职主体。考核对象为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委内设的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各科室分工负责考核8类49个工作项目,考核各自条线内容。

    明确考核内容,突出履职清单。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对考核对象履职情况进行积分考核,主要包括党风政风、信访办理、纪律审查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工作及创新创优经验做法。

    明确考核流程,突出履职管理。对照积分考核内容,被考核单位将本单位履职工作情况向区纪委监委逐月申报,实行月积分,年考核。每月15日前,汇总积分情况,得出上月积分和累计积分,形成积分柱状图,并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公示。

    明确结果运用,突出履职担当。全年积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半年时对乡镇(街)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积分最后1位的进行约谈调度,对乡镇(街)纪(工)委连续两年积分后两位的,对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连续两年积分后一位的,视情况建议区委作出组织调整;积分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周文平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