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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违规发放津补贴 丧失原则必担责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6-14】 【作者/来源:区纪委、区监委】【阅读: 】

【线索发现】

201710月,金安区三里桥街道纪工委根据街道财政所移交的三里桥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经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三里桥社区书记朱来田进行立案审查。

【核查情况】    

 经查,2014年至2015年,时任三里桥社区党总支书记的朱来田同志签字为13名社区干部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补助费、经济普查加班费、计生考评绩效工资、计生岗位津贴、烟花限放值班补助费5项名目的津补贴总计36960元。

【处理结果】

三里桥街道纪工委经过审理认为,三里桥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朱来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1月,给予朱来田党内警告处分。本案所涉款额36960元,分别于2017818日和201818日两次清退到位。

【违纪者说】

 “在发放补贴之前,我的内心是不同意的,但考虑到基层干部在社区工作加班加点很辛苦……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放弃了原则” 朱来田在检讨书中反省到,“我为我的行为感到悔恨,也为对社区带来的不好影响而感到愧疚。我必须为我的过失负责,把教训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坚持党性,让群众信得过,让组织放下心,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共产党员。”

【执纪者说】

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坚守党性原则,筑牢思想防线,深刻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违纪性质和危害,严格政策界限,严守纪律底线,既要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杜绝违纪违规的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