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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全面清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6-13】 【作者/来源: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阅读: 】

根据市委“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部署和金安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金安区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周密部署,在全系统迅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明确清理范围。我局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为局机关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和全系统所有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木厂分局、杭淠分局、河道管理局、木厂水电站)全体班子成员。针对各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盈利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规范清理程序。专项清理工作从20185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甄别核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我局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项管理”的原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自查表、主动纠正违规问题,并签署承诺书。

确保工作实效。成立局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清理工作的统计、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和《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等报表。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规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同步进行,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重从严处理;对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报备程序。目前,我局此项清理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